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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抗議朱Sir候審期被禁保釋

2018-03-08
■有市民昨日到終審法院抗議,不滿朱經緯在候審期間不獲准保釋。香港文匯報記者鄭治祖  攝■有市民昨日到終審法院抗議,不滿朱經緯在候審期間不獲准保釋。香港文匯報記者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退休警司朱經緯因為在「佔領」行動中執行職務,被控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成,最終被判囚3個月。

有市民昨日到特區終審法院抗議,不滿當時審理案件的裁判官錢禮,拒絕讓朱經緯在上訴候審期間保釋。

發起請願的市民唐因表示,翻查過往案例,犯人不獲准保釋,多基於罪犯是窮兇極惡的危險人物,若被保釋將即時威脅市民的生命財產;罪犯是重犯,棄保潛逃的可能性甚高;罪犯是嚴重精神病患者並有襲擊他人的傾向;罪犯以往對控方證人有威脅性或影響性的記錄這4種情況。

行為良好案情不重為何不獲保

她認為,朱經緯時任警司期間紀律行為良好,且案情並不嚴重,在候審期間更適逢冬至、聖誕節及西曆新年等節日,裁判官錢禮並無合理理據拒絕朱經緯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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