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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銀保監管委」 銀行保險綜合經營

2018-03-1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兩會報道)中國昨日披露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還提出將整合原屬於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中國銀監會和保監會,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管委員會」)。對此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昨日表示,此次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組建「銀保監管委員會」,是順應內地金融業綜合經營發展趨勢;將銀行業、保險業法律法規和審慎監管制度的擬定職責歸入中國人民銀行,表明發展與監管職能分離的趨勢,有利於監管部門專注於監管執行;未來央行統籌規劃、監管、立法的地位日益突出。

銀行成保險銷售重要管道

徐忠認為,銀行與保險統一監管是順應綜合經營趨勢的必然選擇。中國金融業綜合經營已成趨勢,銀行與保險深度合作、融合發展的特徵明顯。銀行與保險產品功能交叉趨同,壽險產品除了傳統的保障功能外,發展出與銀行存款類似的儲蓄功能,成為「儲蓄壽險」。同時,銀行已成為保險銷售的重要管道。

徐忠認為,銀行與保險在監管理念、規則、工具等方面具有相似性,對監管資源和監管專業能力也有相近的要求。

統一有利監管質量和效率

徐忠認為,銀行與保險統一監管有利於集中整合監管資源、發揮專業化優勢,尤其是地方保險監管人才匱乏,統一監管有利於提高監管的質量和效率。

另外,徐忠指出,近年暴露的一些金融亂象和微觀局部金融風險,身兼發展與監管兩職的監管部門目標衝突是重要原因。此次金融管理體制改革,分離發展與監管職能、分離監管規制與執行,使監管者專注於監管執行,提高監管的專業性有效性。

徐忠表示,未來央行的職責主要是,統籌金融業發展規劃、金融業立法和金融業併購重組及對外開放的安全審查,未來由中央銀行負責重大金融監管規則制定,包括制定跨市場交叉性金融產品的監管規則、統一同類產品監管標準和規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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