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吉林省通化市中級法院昨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文科受賄、行賄一案。李文科被控受賄共計折合3,659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行賄共計折合186萬餘元。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人民日報》昨日報道,吉林省通化市檢察院起訴指控: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文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職務調整和提拔、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和項目建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1997年至2016年,李文科直接或通過其妻徐慧、戴煒(另案處理)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3,659萬餘元。
2009年上半年至2011年下半年,在遼寧省委民主推薦副省級領導幹部人選期間,李文科為獲得推薦為遼寧省副省長、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人選,先後給予55名遼寧省廳級以上幹部人民幣、美元、購物卡等,共計折合18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