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2016年以來,吳某團夥在香港向多個內地客戶接單,攬收走私蘋果手機等貨物,其中大部分為蘋果翻新手機,小部分為全新手機。按照價值向內地客戶收取走私入境的「帶工費」,貨物走私入境後並向客戶送貨。
海關辦案人員表示,團夥成員多為同家族或同鄉,每個團夥均組織嚴密,成員分工明確,各自僅負責自身環節操作,相互之間單線聯繫,不與其他無關人員接觸,保證各環節相互分割,開展走私活動時,團夥頭目在香港進行遙控指揮。
該團夥在走私過程中警惕性極高,反偵查能力很強。走私分子在現場周邊多處位置安排觀察哨「看水」,甚至買通小區物業保安協助「看水」,用於監控走私現場周邊環境,為其走私活動提供掩護。走私分子還會根據天氣、環境和市場等綜合因素考慮是否進行走私活動,並使用暗語進行溝通,每月大概開工1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