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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將建4機制完善養老保險

2018-03-30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人社部和財政部近日印發了《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據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意見,將完善和建立四個機制:

一是完善待遇確定機制。中央根據全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確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65歲及以上參保居民予以適當傾斜。

二是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人社部會同財政部參考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標準,適時提出調整方案,報請黨中央和國務院確定。

三是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各地要合理確定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

四是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各地要建立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標準繳費。這位負責人強調,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制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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