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最近兩宗兇殺命案引起全城熱議,案發後掌握輿論方向的主流傳媒循例數落政府的不是,然後又回復如常作息,或許在等候下一個指罵政府不是的機會吧!
二十歲香港少女在台灣橫死,屍骨不全,涉嫌行兇的男友回港,許多人關心引渡疑兇赴台應訊一事。以香港現行法例,因為案件在境外發生,似乎只能控以盜竊罪!因為港台兩地未有引渡罪犯的協議,台灣就長時間成為香港人逃避法網的首選地。
另一宗慘案是外婆涉嫌親手殺死外孫,社會福利界就乘機批評政府對情緒病患者支援不足。據資料顯示死者有自閉症,負責日常照料他的外婆又有情緒病,那麼社福界給出例如「社會的錯」之類的評斷,也就很順理成章了。問題是:「可以怎麼辦?」加社工?加津貼?加託兒服務?
我看兩宗慘案有一個共通點,根源就是意外懷孕!意外懷孕又因何發生?如果不好說是年輕人(尤其在女方)的「性濫交」,那起碼也算是對「婚前性行為」規劃不足而導致的不幸後果吧!輕率的「婚前性行為」,本來就不單止影響個人福祉,還有可能傷及家人呢!
現時香港的性教育似乎是「性放縱派」佔盡上風,中學女生偷吃禁果出了事而意外懷孕,有不少個案是駐校社工跨過了家長和老師,自行安排人工流產,就好像工人很敷衍地打掃地方,把垃圾掃入地氈下面,當作從來沒有事發生過!有現實個案是當事少女事後很自責和後悔,認為自己背叛了父母。雖則經過與師長詳細商量之後,結果仍是打胎處理,除了身體受傷之外,還要再加精神自責的雙重損害。
此地「性放縱派」的社工和教師唯一的法寶就是「加強避孕教育」!其實這無非是虛應故事,歐美許多「先進國家」早已向小學生大派「男用避孕套」,學校之內甚至有自動售賣機,結果還不是有大量少女未婚懷孕?說到底,那是因為在成年人世界「吃人的情場」入面,男童跟女童有截然不同的博弈大戰略和小戰術。簡而言之,假如大家都是逢場作戲,男方總是不怕意外懷孕,女方「搞出人命」就經常要獨力承擔後果!
回到香港少女魂斷台灣一案,在死者朋友圈中盛傳她已懷孕,案情指疑兇似乎認為死者另有「性交對手」(Sexual Partner,俗譯「性伴侶」,不甚貼切),不肯做冤大頭、當便宜爸爸云云。故此可能在盛怒之下殺人。外婆殺外孫一案,原來母親是未婚媽媽,父親則早有家室。在男方是「婚外性行為」、在女方是「婚前性行為」。據說死者之母、疑兇之女因為工作忙碌,全靠有情緒病的外婆照料無辜小孩的日常起居。男方的父母其實願意分擔帶小孩的工作,卻被女方外婆和媽媽斷然回絕。
二十歲女死者和這位未婚媽媽都是「人生規劃」出了問題,對於「婚前性行為」一事稍嫌草率,自我保護的意識較為薄弱。在芸芸「性開放」男女眾生之間,誰會重視避孕?男方會為了女方的福祉堅持避孕?還是香港主流性教育老師會鼓勵女孩隨時隨地自備「男用避孕套」?
此所以潘某人向來反對男童女童上相同的性教育課,不是我思想保守落伍,我只是真心希望年輕人在享受婚前、婚外性行為之餘,減少傷害自己、家人和社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