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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專家認同新設想可行

2018-04-15
■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中)接受電台訪問時提出,以「新公私營合作模式」增加土地來源。■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中)接受電台訪問時提出,以「新公私營合作模式」增加土地來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有學者和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認同「新公私營合作模式」的概念可行,原因是發展商持有的新界農地分佈較散,且農地有交通、基建、排污等問題,若採用政府提供基建誘因,可較快開發土地,但需有公平、公開而透明的機制,以釋除「官商勾結」的疑慮。

劉炳章:沙田曾採相似做法

團結香港基金理事、前長策會成員劉炳章對香港文匯報表示,「新公私營合作模式」的概念在原則上可行。他指出,新界有不少分散的私人農地儲備,存在交通、基建、排污,甚至是土地上道路使用權的問題,若單由發展商發展,速度會較慢,成本亦較高。如果可透過「新公私營合作模式」,提供交通、醫院或學校等基建誘因給發展商,可較快和具成本效益地開發土地,改劃申請獲城規會通過的機會也較大。

劉炳章提到,政府以前發展沙田新市鎮,便採取相似做法,由發展商競投發展權並作填海,最終建成沙田第一城,提供逾萬個單位,而部分土地亦交給政府作其他用途,是十分成功的例子。他指出,香港有廉政公署和防貪法例,只要有一個公平、公開而透明的競投機制,便毋需擔心出現「官商勾結」。

對於黃遠輝建議,「新公私營合作模式」要確保取回「等值」的公營房屋,劉炳章指樓價可升可跌,認為可在發展商投標時先訂明「等值」為何,以免出現爭拗。

劉振江:有廉署不憂「官商勾結」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之一、測量師學會土地政策小組主席劉振江則認為,「新公私營合作模式」的方向正確,值得深思。

他指出,發展商在新界有不少地積比率低的閒置農地,位置鄰近道路,適合發展住宅,但由於道路狹窄,基建設施不完善,發展商多次申請改劃不果,導致土地長期「曬太陽」。

劉振江認為,若政府可帶頭改善公共交通,例如提供擴闊道路、增設鐵路走線或泊車位等,有關農地可更好地發展。

被問到可如何釋除「官商勾結」的疑慮,他指香港有廉政公署、地政總署、審計署、城規會等部門把關,不擔心會出現「官商勾結」的問題,又建議政府可以成立委員會,納入不同持份者的聲音,專門批核有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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