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姜嘉軒)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今日將與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會面,就「一校一社工」、2019學年小一適齡學童減少、兩筆教育新資源運用及國歌法本地立法等事宜提出建議。教聯會主席黃錦良昨日強調,國歌法本地立法是憲制責任,但如何做好仍有討論空間。該會理事、中學校長鄧飛補充,個別教界人士或憂慮立法後可能令學生誤墮法網,在「少做少錯」考量下寧願少在學校升國旗及唱國歌,建議有關當局必須有清晰指引,以免國歌教育引起反效果。
非「應不應做」 該想「如何做好」
教聯會昨日舉行傳媒聚餐,就多項教育議題提出建議。被問到國歌法本地立法會否為教界帶來影響,黃錦良強調,這早已不是「應不應做」的問題,而該思考「如何把它做好」。
黃錦良表示,目前而言,大部分中小學均已在課程的不同內容上教授國歌知識,相信在教育角度而言影響不大。
至於刑罰方面,他強調學校是教育場所,若有個別同學在升國旗或奏唱國歌期間一時頑皮作出不尊重行為,應交由學校教育,「而並非做得唔好就舉報佢。」
鄧飛補充,相信中學界會對國歌法刑罰比較關心,「畢竟社會大眾對小學生的體諒比較大,相比下一些高中生可能已是18歲成年人,若犯法是要承擔法律責任。」
他強調,若發現有學生作出貶損國歌行為,學校角度必然是「教育為主,不可能報警」,但他提到,有人曾引述特區政府官員指,若有學校以外的人就事件報警,警方只能「揸正來做」,校方只能配合調查。換言之,若有家長、學生以至公眾人士因看不過眼有人不尊重國歌,「拍晒片向警方報案」,事件或已超出學校管理範圍。
憂校方「少做少錯」減奏國歌
鄧飛坦言,基於以上考量,一些教育界人士或會抱着「少做少錯」心態,在許可情況下盡量減少奏國歌機會,以避免學生有機會誤墮法網,而這恐違背了推廣國歌教育的原意。因此教聯會建議政府應訂定詳細指引及安排,及向學校提供適當教材。
同時,教聯會並會就多項教育議題向楊潤雄提出建議,包括政府提出幼稚園社工初步比例為1名社工對600名學童等。
教聯會副主席林翠玲指,一般幼稚園人數中位數約150人至180人不等,若以上述比例計算實為「三校一社工」,建議局方應改以學校為單位。
教聯會並認為,2019學年小一適齡學童減少問題嚴峻,惟政府至今仍未有提出解決方法,要求教育局承諾絕不「殺校」,及宜趁此機會全面推廣小班教學,如考慮將現行25人一班開班標準進一步下調至23人,並為超額教師提供STEM教育或SEN教育方面專業培訓機會,提升教育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