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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新規禁多層嵌套 或影響股市

2018-04-28
■資管新規昨日正式出台,過渡期由意見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底,較徵求意見稿延長了一年半。 資料圖片■資管新規昨日正式出台,過渡期由意見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底,較徵求意見稿延長了一年半。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在徵求意見稿發佈5個月後,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佈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資管新規)昨日正式出台。新規要求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並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要求監管部門對資管業務實行平等准入,將嵌套層級限制為一層,禁止開展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分析指出,去通道化背景下部分流入股市的資本或面臨清出壓力。對於市場關注的過渡期安排,過渡期為本意見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底,較徵求意見稿延長了一年半。

指導意見明確,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意見的規定;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

嵌套層級限制設為一層

在消除多層嵌套方面,意見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要求監管部門對資管業務實行平等准入,促進資管產品獲得平等主體地位,從根源上消除多層嵌套的動機。同時,將嵌套層級限制為一層,禁止開展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

在統一槓桿水平方面,意見充分考慮了市場需求和承受力,根據不同產品的風險等級設置了不同的負債槓桿,參照行業監管標準,對允許分級的產品設定了不同的分級比例。對開放式公募、封閉式公募、分級私募和其他私募資管產品,分別設定140%、200%、140%和200%的負債比例上限,並禁止金融機構以受託管理的產品份額進行質押融資。

過渡期延至2020年底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指出,相比去年11月發佈的《徵求意見稿》,正式落地的資管新規有四大調整:首先,過渡期延長了一年半;第二,明確將嵌套層級限制為一層,禁止開展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第三,在要求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明確剛性兌付的認定及處罰標準,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金融資產,也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金融資產以攤餘成本計量。第四,根據不同產品的風險等級設置了不同的負債槓桿,放開可分級產品投資債券、股票等標準化資產的比例限制。

交銀金融研究中心分析,上述調整的目的都是為降低流動性風險和對金融市場衝擊。例如之所以延長過渡期,主要因為當前發售的理財產品以一年以內的短期限產品為主,而投資端期限較長,存在一定期限錯配問題,當前投資端存量的銀行理財平均剩餘期限約為3至4年,若到2019年6月過渡期結束,可能會出現投資端的存量資產未到期,而無新的負債端的理財產品進行續接的情況。因此適當延長過渡期有助於降低理財產品期限錯配可能引發的流動性風險和對金融市場的衝擊。

專家表示,資管新規對整個資產管理行業的格局、未來盈利模式將產生深遠影響,短期內對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轉型發展和收入增長帶來一定的挑戰。

對於股票市場而言,以往的資管產品會借助信託通道以及多層嵌套方式流入股市,在去通道化背景下,這部分資金將面臨清出的壓力,短期內可能會出現入市資金減少的情況。但長期來看,市場規範程度提升,有助於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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