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內地 > 正文

桂林龍舟翻船釀17亡 疑犯被批捕

2018-04-30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28日晚間披露,當天桂林市秀峰區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桂林桃花江河段龍舟翻船致17人死亡重大責任事故疑犯李長弟。

經審查:2017年12月桂林市秀峰區甲山街道辦事處敦睦村成立龍舟小組,李長弟為龍舟小組組長總指揮,李楊生(取保候審)為副組長兼會計,陽石光(取保候審)為副組長兼出納,陽志飛(取保候審)、李維桂(已溺水死亡)等人為組員,負責龍舟活動有關事項。

今年4月20日李長弟、李維桂、陽小冬、陽石光、陽志飛經討論決定,於4月21日划龍舟前往獅子岩村、巫山腳村、經過魯家村水壩,到于家村進行走親戚拜廟的活動;(秀峰區政府及甲山街道辦事處不予批准該活動)。李長弟、陽志飛、李楊生、陽石光、李維桂等人對蕭家船閘的橡皮壩工作的情況和原理不了解,對衝壩風險評估不足,且整個過程中未要求龍舟小組進行有關安全的訓練及發生危險時的應對措施,致使兩艘龍舟在翻覆後造成17人死亡的嚴重後果。

據此前桂林市官方通報,21日13時40分左右,桂林市秀峰區甲山街道辦事處敦睦村村民組織三艘龍舟在桃花江練習,兩艘龍舟發生側翻,共造成57人落水。事發時參與划龍舟人員並未穿救生衣。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