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權益是港人近年關注的議題,當中新修訂《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去年實施,惟主要監管狗隻售賣問題;而過往發生多宗動物被遺棄、虐待,甚至殺害的慘劇,雖然愛護動物團體爭取成立動物警察,但至今仍然是遙遙無期。
「規例修訂髐@年幾,但仲有好多市民唔清楚自家繁殖狗隻出售同樣係違例行為。」唐狗會創辦人顏綺苓表示,違例買賣動物行為,除了漁護署要注意外,市民如發現網上有違規行為,亦應向漁護署作出舉報,才有效打擊違例行為。
至於目前時有發生的殘酷對待動物個案,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3年。顏綺苓認為,現時監管的法例門檻太低,未有阻嚇性,應盡快修訂有關法例。她提到教育同樣重要,以領養動物為例,近年相關話題普及後,領養數字亦有上升,故應多宣傳善待動物的訊息。
去年10月,有東區醫院職員發現醫院內水池有10隻巴西龜遭人用鉛筆插口、頸及刺穿尾部致命。而去年9月,有5個月大貓女被人發現遭遺棄於一座大廈後樓梯,貓女部分舌頭脫落、眼球瘀黑等,相信曾被人用手箍頸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