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涉前年農曆年初一至初二旺角暴亂案,經陪審團退庭商議3天共約28小時後,上周五(18日)裁定梁天琦、盧建民各一項暴動罪成。連同早前已承認一項暴動罪的被告黃家駒,3人昨日在高院就定罪求情。梁天琦的代表律師聲稱,他自己那個世代的人只顧貪圖逸樂,「今時今日,呢度發生翵くㄚY呢個generation製造出薄C」法官質疑他是否要將使用暴力合理化。辯方律師又稱,「暴動係政治,暴動麊k律都係政治。」法官表明不同意,強調她現在處理的是刑事罪行。3人求情完畢,法官宣佈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26歲的梁天琦、31歲的盧建民,以及27歲的黃家駒,昨晨被鎖上手扣乘坐懲教署的囚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到高等法院。代表梁天琦的辯方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時,呈上11封求情信,包括其父親、妹妹,英國上議院議員、美國哈佛法學院教授、德國學者、兩名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和何秀蘭、天主教會樞機陳日君、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等。
蔡維邦聲稱,梁天琦「勇敢」承認襲警罪,證明他「沒有推卸責任」,而真正推卸責任的是他自己那個世代的人,將「爭取民主」推卸予民主黨的司徒華、李柱銘等,自己則只顧貪圖逸樂,「唔想後生仔搞亂香港,rock our world(動搖我們的世界),......今時今日,呢度發生翵くㄚY呢個generation製造出薄C」
法官彭寶琴隨即打斷其發言,並質疑其求情內容是否要將使用暴力合理化。蔡維邦否認,稱沒有一封求情信贊成使用暴力。
辯稱沒預謀遭官駁斥
蔡維邦續指,梁天琦襲警和暴動罪同時發生,刑期應同期執行。同時,由於陪審團一致裁定梁煽惑暴動罪不成立,另一項砵蘭街的暴動罪沒有裁決,法官在考慮罪責時,應由梁天琦衝出亞皆老街開始。
他聲稱,由梁天琦衝出去到被捕,都是在短時間內發生,反映他並沒有預先計劃、預謀犯案,而早前作供的警隊指揮官亦指,不知有交通警在亞皆老街,梁天琦亦不可能預知。
法官彭寶琴反駁,梁天琦在案發當晚9時許已在現場出現,並承認有指罵小販管理隊,在燒的士事件亦在場,是否應該考慮這個因素。蔡維邦稱不應納入考慮,因為被告即使在場,也不代表他有計劃犯案。法官再指,他不是一個人路過亞皆老街,見人擲就擲,而是一直在現場參與亞皆老街暴動。
蔡維邦承認,被告當時可能行為粗鄙,或「有點激進」,但稱控方未有控告相關控罪,「無告到就係無告到,無定罪就係無定罪。」彭官又反問,梁當時觀察到事態發展,判刑是否應考慮,辯方聲稱觀察並非犯罪元素,判刑時不應考慮。
官指長時間現場參與
彭官即舉例指,正如有人干犯強姦罪,但之前已掌握資料關於該名女士面對被性侵事件不會出聲,他知道後仍干犯控罪,為何不可以此背景作判刑考慮。辯方律師聲言該例子的情況與本案不同,但彭官指,套用到本案,梁並非單單出現在亞皆老街,而是之前一連串事件他均在場,故與他只出現在亞皆老街在背景上是有分別的。
盧建民的律師在求情時則呈上7封求情信,稱盧被裁定罪成後,哭蚖﹛u睇住香港」,並非說出來博掌聲、「呃like」,而是想法簡單、誠實、熱愛這地方,「一個愛香港的市民為何會變成罪犯?......暴動係政治,暴動麊k律都係政治。」法官對此並不同意,說現時處理的是刑事罪行。
黃家駒的代表律師求情稱,黃是個勤奮、有上進心和負責任的年輕人,他當日只是路過亞皆老街,是一時衝動參與,他做的事非常少,已「深感後悔」。
梁天琦的父母昨有到庭旁聽,他們離開時沒有回應任何問題。同時,早前已脫罪的林倫慶,暴動罪未達大比數裁決的李諾文、林傲軒亦有到庭旁聽。
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3人求情完畢,法官宣佈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並一併處理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各一項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的暴動罪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