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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改新規 保障房佔六成

2018-06-06
■深圳發佈《意見》,明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60%左右。圖為深圳一處住宅區。 資料圖片■深圳發佈《意見》,明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60%左右。圖為深圳一處住宅區。 資料圖片

優化調整新增住房結構 市場商品住房將只佔四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昨日,深圳正式對外發佈《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表示深圳將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專業人才等各類群體,�茪O構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並計劃將住房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大類。令人關注的是,人才安居房或可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和2018年起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房、安居房、公租房用地比例不低於60%等創新性政策。依據計劃,到2035年,深圳將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公共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依據《意見》內容,本次改革在總體設計上,將堅持以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突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專業人才等各類群體,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作用,優化調整增量住房結構,盤活規範存量住房市場。

堅持房子用來住定位

根據《意見》劃分,深圳計劃將全市住房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其中,市場商品住房,將佔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市民通過市場商品房來解決住房需求。《意見》明確深圳將繼續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以中小戶型商品房為主,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此外,政策性支持住房,佔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佔比均為20%。《意見》規定,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築面積以小於9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60%左右;而安居型商品房則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本市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築面積以小於7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50%左右。

安居房收入財產設限

有關安居型商品房的相關創新制度讓人尤為關注。《意見》顯示,戶籍家庭租購安居型商品房將合理劃定收入財產限額,並首次提出以輪候、抽籤、搖號等公開透明的方式確定租售對象。

佔住房供應總量其餘的20%左右的,是公共租賃住房。其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製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築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租金為市場價的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在過去保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保障的覆蓋面,將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衛工人、先進製造業藍領產業工人等群體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

深圳已結合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調整,合理規劃佈局了住房空間,進一步加大住房土地供應力度,計劃新增盤活35平方公里土地用於建設各類住房。《意見》顯示,在新出讓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此外,為了更好地盤活存量、優化服務、加強監管,規範和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深圳去年開始構建真實、透明、便捷、安全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台,目前正在擴容運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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