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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無人機須註冊 浩鼎:免出事無人認

2018-07-03
■周浩鼎。資料圖片■周浩鼎。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民航處就香港無人駕駛飛機系統規管之諮詢今日結束。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應為無人機建立註冊登記制度,特別是商用無人機的所有操作員,以確保在註冊機主以外人士操作無人機而發生意外事故時,有關部門能迅速獲悉相關操作員的身份及資料。

無人機的技術和用途持續迅速發展,並日趨多元化。民航處表示,由於各地環境和社會因素不盡相同,因此必須因地制宜,制訂適切政策及規管機制,故於本年4月初起進行為期3個月諮詢。今日是諮詢最後一天。

建議強制機主買保險

周浩鼎昨日指出,民建聯原則上支持政府建立一套網上無人機註冊系統,並基於風險來分類無人機操作及培訓考核要求,日後重量達250克或以上的無人機,機主及無人機均要事先註冊。他又建議,除了「丙類」較高風險操作活動的無人機操作員必須購買第三者傷亡法律責任保險外,「甲 2 類」(重量在250克至7公斤)和「乙類」(重量在7公斤以上至25公斤)亦應規定購買適當保險。

至於室內無人機的飛行,周浩鼎認為,由於情況已日漸普及,為了安全第一,亦需有所規範,有關部門應考慮訂定另一套相關指引。

物業業主或管理人員應當履行監察責任,然而有關部門亦應配備執法權力,避免有危險操作於室內地方出現。

就社會上很多人關注配備攝錄功能或裝置的無人機所牽涉之私隱問題,周浩鼎指出,私隱專員公署若接獲相關投訴,應有權調查無人機所攝錄的內容。他指,公署已就使用無人機發出相關指引,當中包括航拍機使用者要預先決定攝錄內容、地點及時間,避免收集不必要個人資料,還有必須告知受影響人士,例如在機上貼上公司標誌及聯絡資料等。

對於未來如何進一步確保無人機攝錄能保障市民私隱權,周浩鼎期望,政府應研究如何讓市民日後受到相關滋擾時,可透過無人機註冊制度,追蹤涉事無人機,從而作出恰當跟進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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