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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及優撫對象 下月起提高補助

2018-07-28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從8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人民幣,下同),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3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提高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別比去年提高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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