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國際 > 正文

電槍制服11歲女 美警濫暴惹爭議

2018-08-09

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警方表示,一名11歲女童周一涉嫌在超市偷竊,被一名休班警員發現,女童立即逃走,遭警員用電槍制服。警員的處理手法引起爭議,副市長兼市議會法律及公共安全委員會主席杜哈內伊形容警員的行為難以理解,強調沒理由向11歲兒童使用電槍,要求警方在24小時內作出解釋,辛辛那提市警察局長伊薩克稱已展開調查。

警方透露,當地時間周一晚上9時半(香港時間周二早上9時半),一名休班警員發現數名女童在超市偷竊貨品,他走近該名11歲女童時,女童立即逃走,警員隨即用電槍擊中對方背部,以盜竊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拘捕她。女童被送到辛辛那提兒童醫院接受治理,其後出院,交由父母看管。

警方指引訂明,電槍只可用作自衛及制服拒捕的目標,除非警員面臨生命威脅,否則不應對7歲以下及70歲以上人士使用電槍。伊薩克強調會審視對兒童使用武力的規定,調查涉事警員處理手法是否適當。■美聯社/《辛辛那提問詢報》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