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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政府訟費5000萬 隨時破產

2018-08-2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何西)居於長洲、自稱只靠高齡津貼過活的郭卓堅,多年來就政府及高官的大大小小事件提出司法覆核,因而有「長洲覆核王」之稱,並且不斷就其司法覆核官司申請法援(見表),達至嚴重濫用的程度。郭更經常因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但大多以敗訴、被駁回兼付訟費告終。郭至今已拖欠政府訟費達5,000萬元,或需要申請破產解決,但仍聲言所有案情都已「寫進歷史」,後人自然會對他的對錯作出「公正評價」云云。

近3年21宗覆核均敗

其實,郭卓堅自2006年起已成功提出逾30宗司法覆核,其中只贏過一次,而最近3年21次申請法援均為失敗收場。他於去年6月自爆收到法援署通知信,指其濫用法援服務,最終法援署忍無可忍,罕有地規限未來3年不再受理他申請法援去處理司法覆核。

就郭卓堅聲言自己多番提出司法覆核,是為了「公義」及「公眾利益」,但事實卻是多番拖住香港發展的後腿。以「一地兩檢」為例,郭卓堅早於去年已被法庭拒絕受理其「一地兩檢」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庭當時指出,方案何時及如何落實仍未有定論,還要完成「三步走」的程序才能正式落實,且「三步走」之中,香港與內地協議的具體細節,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及本地立法的細節仍然未有,根本無從判斷是否違反基本法。

至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後,郭卓堅與「青年新政」梁頌恆又再提出司法覆核,並要求法庭對「一地兩檢」頒發臨時禁制令,法庭亦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的要求。

法庭指出,一旦批出暫緩執行「一地兩檢」法例,若條例最終被裁定合憲,整個香港社會需承受的損害會遠比不批出多,反之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造成不公義的風險會較小,社會各界都認為法庭的判決揭示郭的行為損害港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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