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邊山邊馬路「無處不在」 葛珮帆促發牌規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佩韻)共享單車「進軍」本港已有一年多,但其違泊阻街等情況令市民苦不堪言。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現時共享單車「無處不在」,河邊、草邊、山邊、屋苑門口甚至馬路也有,形容情況猶如「三不管」是不能忍受,她批評政府沒有妥善處理共享單車違泊情況,促請當局考慮立法及增設發牌制度,妥善監管共享單車公司。
共享單車現時散見於新界地區,包括大埔、沙田、西貢、將軍澳、元朗及天水圍等,葛珮帆指單車亂泊情況非常嚴重,政府部門處理卻很緩慢,在違泊單車張貼告示,如24小時內未有移走才會移除單車及沒收,但成效不佳,因為有人會撕走告示或將單車移到另一個位置。
引懲罰制度 監管營運商
葛珮帆指,運輸署早前訂立《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下稱《守則》),訂立五大範疇的細則,如要求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向政府提供營運數據作監察和分析用途等,但守則內容沒有訂立罰則。她建議,政府考慮立法規管及參考新加坡的發牌制度,即營運商須繳交牌費才可經營,同時限制單車數量及分享用戶資訊。
營運商也要負責清理違泊單車,不能將責任推予政府,並引入懲罰制度,違泊用戶將會受罰,藉此監管共享單車公司。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胡綽謙表示,本港引入共享單車前,各區的公眾單車泊位已供不應求,市民也有反映共享單車佔用大量公共單車泊位,甚至是被人隨處泊於公眾地方,如沙田石門濱景花園、大埔廣福道、將軍澳海濱長廊等地都出現亂泊違泊情況,建議運輸署善用屋h公園、天橋底、較寬闊的行人路等公共空間,增建單車泊位,並利用大數據提供泊位資訊,便利市民。
招文亮:撕走告示難執法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沙田區議員招文亮說,本港法例未有與時並進,在執法上存有漏洞,而清理違泊單車需要多個政府部門聯合執法,故每月只能進行一次,覆蓋地點亦不全面。
他續指,聯合執法時最初是在違泊單車張貼告示,如24小時內未有移走才會移除單車及沒收,直言「如有人撕走告示或將單車移到另一個位置便不能執法」,認為政府應檢討相關法例。
運署:若成效不彰或立法
運輸署表示,在今年6月初在大埔區進行先導計劃後,潛在單車違泊黑點中的無樁式自助租賃單車數目已有實質下降,由6月初的約120輛下降至7月底的約50輛,運輸署仍會密切留意情況,以期望進一步減少違泊的情況。
運輸署續指,由於大埔先導計劃成果理想,署方會於計劃結束後繼續與各營辦商商議,盡快於全港落實《守則》。
運輸署表示,因應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的發展,運輸署將會增加資源以加強執法行動,並逐步推展至全新界各地區,以打擊違例停泊單車。
《守則》落實後,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相關發展,如成效不彰,不排除推動立法以進一步規管及加強罰則以阻嚇違泊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