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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夢萬花筒】「職趣」相襯最幸福 方法總有路數捉

2018-09-13

「興趣當飯吃,傻的嗎?」每當與青年談及此話題時,多數反應是這般無奈地反問──他們同意將興趣融入工作可事半功倍,能全情投入;但想到實際的薪金與開支,便認命地以為只能為五斗米折腰,畢竟理想如藝術家、足球員,似乎無法在這城換飯吃。

無可否認,做自己喜歡的事很幸福;而自己喜歡的事又是工作,又是另一種幸福;有調查就發現,職業性質若與興趣吻合,員工獲得的滿足感及投入度會較高。但實際職場環境難以滿足所有人要求,像藝術類工作職位數目不多,而希望投身藝術工作的人數卻遠超需求,形式亦多屬於兼職或短期合約,人間現實往往讓滿腔熱血的青年瞬間冷卻掉。

其實,「工作與興趣合一」,只是我們認知的其中一種「職趣」組合,而職業與興趣之間能搭配的方式並不單一,像「興趣為部分收入來源」、「工作與興趣正向互溢」、「工作收入津貼興趣」、「興趣補足工作未獲的需要」及「工作與興趣雙軌發展」等,都是我們所提倡的可行「職趣」生活模式。

以收入資助興趣

以「工作收入津貼興趣」為例,青年阿明自中學時已對音樂感興趣,與同學組樂隊。畢業後他沒有走上職業音樂之路,而是選擇了風馬牛不相及的銀行出納職位,因他有感音樂創作收入不穩定,而組織樂隊亦是一項高消費興趣,包括添置樂器及租用練習室等開支,遂決定以穩定工作收入來津貼個人音樂興趣發展。

興趣當兼職 慢慢變正職

另一位青年阿清最初以「興趣為部分收入來源」去維持興趣,在會計公司任文員,假日時便到市集擺賣手作賺取收入,由於其手作非常精美,生意越做越好,她近來正積極考慮從「興趣為部分收入來源」轉為「工作與興趣合一」,當個全職手作人發展個人事業。

由是觀之,個人興趣就是工作本就可遇而不可求,但各位千萬別因此而放棄個人興趣與理想,反而更應該在工作以外維持個人喜好,平衡生活與工作之餘,亦為未來自己生涯路上,添上一個可能的「伏筆」。

如果各位青年人想對「職趣組合」更加認識,可與女青生涯規劃服務隊(香港島及離島)的詳情將於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kywcaclap)內刊登,大家快點報名參與啦。■撰文:賽馬會「鼓掌.創你程計劃」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生涯規劃服務隊 (香港島及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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