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會使用槍械甚至導彈等殺人武器,聯合國安理會則訂明,「集體強姦」亦屬戰爭武器之一。前加拿大駐聯合國大使劉易斯表示 ,戰爭中一直充斥強姦暴行,但現時已成為交戰各方的作戰策略。
「集體強姦」被列為戰爭武器,原因之一是集體強姦婦女,能阻嚇平民對敵軍的支持,同時引起敵人恐慌。此外,若大規模殺害敵軍,屍橫遍野的景象會引起國際譴責,而集體強姦的受害人普遍對遭遇感到羞恥,不願意公開,令國際社會難以監察。
「集體強姦」首次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是1993年波斯尼亞內戰期間,塞族被揭設立「強姦營」,將敵方婦女當作性奴,部分受害人甚至只有12歲。剛果東部部分地區估計有3/4婦女曾遭強姦,部分受害人被人用硬物插入下體,導致器官受創,剛果前軍方司令卡馬特形容,「女性比士兵的處境更危險」。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