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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撤對沖 293億補貼商界

2018-10-11
■政府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總承擔額大幅增至293億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政府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總承擔額大幅增至293億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第二層資助加至25年 支援中小微企 盼2022年前立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殷翔)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是政府堅定不移的立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施政報告中宣佈,在慎重考慮各方意見後,決定進一步提高給予僱主的支援,新方案將延長政府第二層資助的年期至25年,連同為期12年的第一層資助,政府總承擔額大幅增至293億元,目標是於本屆政府任期內(即2022年或以前)獲立法會通過有關的賦權法例,並在通過法例修訂後兩年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上屆政府已提出向僱主合共資助79億元的方案,惟勞資雙方當時未能取得共識。

林鄭月娥昨日指,社會上就取消對沖已取得廣泛共識,如今是時候作出決定,讓這個困擾打工仔多年的問題得以解決,為僱員提供更好的退休保障。

林鄭月娥重申,她上任以來已積極與商界及勞工界探討可行方案,並於今年3月提出優化的初步構思,為企業提供為期12年的兩層資助計劃,政府的財政承擔總額增至172億元,亦建議設立專項儲蓄戶口,協助僱主為其日後的潛在遣散費或長服金早作儲蓄,以減低支付有關款項的財政壓力。

為回應勞工界的關注,政府亦決定將計算遣散費及長服金的比率由上屆政府提出僱員每月工資的二分之一,回復至僱員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

特區政府在慎重考慮各方意見後,決定延長政府第二層資助的年期至25年,連同為期12年的第一層資助,整個政府資助計劃的承擔額將大幅增加至293億元。林鄭月娥相信,經大幅延長及增加的資助安排,將有效協助中小微企為處理他們可能須要支付的遣散費及長服金作準備。

需設專項戶口承擔遣散費等

政府消息指出,優化計劃與原計劃的具體細節相近,僱主仍需按原計劃於強積金管理局成立專項儲蓄戶口,每月為員工存入相當於月薪1%的金額,直至供款達至員工年度收入的15%。

取消對沖將不設追溯期,法例實施後,遣散費及長服金將透過專項戶口支出,政府會提供第一層資助,首3年補貼比率為遣散費及長服金款額50%;由第四年開始每年遞減5個百分點至第十二年的5%,這亦與原方案相同,第一層的政府總承擔額為147億元。

在補貼期內,若專項戶口仍不足以支付計及第一層補貼金額後需付的遣散費或長服金,僱主可為餘額申請第二層資助。新方案主要是將第二層資助由原有12年延長至25年,首3年同為50%(即兩層資助合共為僱主支付75%遣散費或長服金),由第四年開始降至45%,其後再每兩年或三年減5個百分點(見表)至第二十五年的10%。新方案下,第二層資助的承擔額將由25億元大幅增至146億元,令兩層資助總承擔額亦由172億元大增至293億元。

獲益遜現制 政府承差額

對於有勞工團體擔憂取消對沖後,個別僱員獲得的權益總和(遣散費╱長服金權益連同僱主向其強積金戶口所作出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較其在現行對沖制度下應獲得的為少的特殊情況,林鄭月娥指政府亦會承擔支付有關差額。

政府消息指出,該種特殊情況主要發生於實施取消對沖前年資長、之後薪金有較大加幅且取消對沖後不久被遣散、強積金回報低的僱員,現時難以評估數目,但相信隨荓M項滾存金額愈來愈大,類似個案只會愈來愈少,差額由僱員向勞工處申請取回。

根據估算,優化方案受惠的90%屬中小微企(1名至9名員工的企業),因為大型企業專項戶口運作12年後,已足以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而在取消對沖實施後20年,每名中小微企僱主因遣散費及長服金而要額外補貼的平均開支,亦由21.9萬元減至17.9萬元。

其他勞福與支援政策(部分)

■積極研究新措施,包括考慮透過私營醫療服務,為有需要的工傷僱員提供適時及高度協調的治療及復康服務,令他們能盡快重投工作

■加強僱員補償個案的處理,包括加強「個案支援服務」,透過專責跟進、及早介入、主動聯絡及安排會面,協助解決工傷爭議個案;優化工傷病假跟進程序等

■審視實際情況,以決定何時及如何落實於安老服務業輸入外地照顧員

■增加勞工處人手以處理「補充勞工計劃」的申請,同時加強巡查,確保僱主遵守僱傭合約的條款及「補充勞工計劃」賦予輸入勞工的保障

■由2019-20年度起分階段提升幼兒照顧服務以結合照顧與發展,包括制訂幼兒中心服務名額的規劃比率;優化目前幼兒中心內合資格幼兒工作人員的人手比例;及提高幼兒中心服務名額的資助水平等

■探討在合適的福利設施內為3歲至6歲的幼兒提供課餘託管服務

■增設5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及加強康復訓練及服務,以提升支援中心的服務容量及質量

資料來源:行政長官2018施政報告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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