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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外記簽證 關乎是否守法

2018-10-13
■林鄭月娥昨接受電台英文節目訪問,講解新年度施政報告,及馬凱的工作簽證不獲續期事件。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林鄭月娥昨接受電台英文節目訪問,講解新年度施政報告,及馬凱的工作簽證不獲續期事件。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特區政府拒絕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馬凱的工作簽證續期申請,特首林鄭月娥昨日重申,出入境政策屬特區政府內部事務,而有關部門一貫都不會公開每宗個案決定的理據,又強調外國記者的簽證事務要視乎該記者有否遵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至於曾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作「港獨」演講的FCC,林鄭月娥認為,提供平台讓人鼓吹「港獨」,此舉顯然並不尊重特區政府。

林鄭月娥昨日接受電台英文節目訪問,講解新年度施政報告。有外國傳媒致電節目,稱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去年被拒入境,林鄭月娥當時指這屬外交事務,但馬凱被拒簽證,她就回應這是特區政府的決定,問她兩者是否「自相矛盾」。

林鄭月娥認為對方先入為主地下定論,重申出入境政策屬特區政府內部事務,入境處處長按法律和每個個案的情況作出決定,當局一貫不會公開每宗個案決定的理據。

部分特區事務涉國家利益

她在羅哲斯去年被拒入境時表示,出入境事務是香港高度自治的範圍,但倘有任何特定人士出入本港屬外交事務時,中央政府就有管轄及決定權。

在被主持追問到馬凱簽證續期被拒是否涉及外交,她指根據基本法,部分特區事務或會涉及國家利益,作為特首要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雙負責」,而香港雖享有高度自治,但非完全自治。對於外國記者簽證事務是否有可能涉及外交,林鄭月娥強調這並非外交或本地事務問題,而是關乎該記者有否遵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

至於FCC會址續租問題,她表示在租約於2023年到期前,特區政府沒有任何處理續租問題的計劃,也無計劃收回會址,但指諷刺的是自己9年前曾支持不經招標、將這座歷史建築租給FCC作為會址,以免有租戶搬出搬入會破壞建築。

FCC助宣「獨」不尊重港府

但她坦言,在得知陳浩天在FCC演講時,首先的回應是尊重外國記者在港工作,但希望得到相互尊重,而提供平台讓人鼓吹「港獨」顯然並不尊重特區政府。

有聽眾就問到,「港獨」可能由政改及「佔領」行動引起,林鄭月娥和前特首梁振英是否要承擔部分責任。林鄭月娥指出,香港回歸以來沒有關於「港獨」和「自決」的討論,但近年社會有變化,是誰引起「港獨」和「自決」要看歷史。

她憶述梁振英首次觸碰「港獨」這議題,是關於大學學生組織的刊物,公平而言「港獨」並不是他無故提起,並強調過去幾年不斷有人在「一國兩制」下鼓吹「港獨」,她作為特首在憲制上有責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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