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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華聯電 VS 美光事件簿

2018-11-03

2017年2月 聯電資深副總經理陳正坤出任晉華總經理,加入聯電之前,該人士曾任美光台灣地區總經理。

2017年12月 美光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晉華與聯電,稱聯電通過美光台灣地區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存儲芯片的關鍵技術,並交由晉華。該指控遭到晉華和聯電的否認。作為反擊,晉華和聯電同時對美光提出反控訴。

2018年1月 晉華和聯電分別在福建省福州中院起訴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廈門市思明區信通源電腦經營部、廈門安泰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知識產權,請求法院判被告停止製造、加工、進口、銷售、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的行為,銷毀全部庫存及相關模具及工具。

2018年7月 福建法院最終判斷美光在內地侵權聯電,並禁止美光在中國市場銷售26種半導體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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