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道華 中銀香港 資深經濟研究員
日前,美國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發表最新年度報告,當中就香港提出三項建議,其中之一是建議國會指示美國商務部及其他政府部門準備報告,檢討和評估美國就兩用技術出口香港的管制政策是否足夠,由於它涉及美國視香港為與中國內地不同的關稅區。該建議受到香港各界廣泛關注,因為如果美國和香港的經貿關係出現波折,香港的貿易乃至整體經濟增長會受到影響,對美國在香港的龐大利益也會構成不利影響。
美國國會下面有憐h委員會,會提出各種各樣的政策建議,惟國會會否接納或在何種程度上採納就沒有必然性。另外,就算沒有委員會的報告和建議,參、眾議員也可以自行提出法案或修正案,而美國總統也可以單方面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採取行動,故報告提出政策建議與落地之間存在多種可能,美國的立法和行政機構可能全部採納,可能部分採納,也可能不予採納。不過,由於該份報告首次提出檢討是否收緊對香港的個別政策,故受到高度重視。
港美經貿關係屬互惠互利
報告建議所援引的視香港為單獨關稅區源自1992 年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第102 條款。該條款有三項內容:一是美國支持香港參與合資格的多邊會議、協議和組織;二是美國繼續履行在雙方都參與的國際協議下對香港的責任和義務;三就是承認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的地位以及關貿總協定(GATT)締約者的地位。
在美國香港政策法給予香港單獨關稅區待遇之下,美國和香港的經貿關係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取得長足發展。時至今日,香港是美國第九大出口目的地;香港是美國最大的貿易盈餘來源地;香港是美國第六大的直接投資目的地;在香港運作的美國公司超過1,300 家,其中有283 個地區總部和443 個地區辦公室,數目為全球各國及地區中最多;美國承認香港以單獨身份參與APEC、FATF、FSB 和WTO 等。在此情況下,美國和香港的利益有廣泛交集,應茪O加以維護。
港是GATT WTO創始成員
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有三大起源:一是香港是GATT 和WTO 的創始成員和締約者。中國在2001 年12 月11日加入WTO 後,香港繼續擁有單獨關稅區地位。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又是自由港,故在國際貿易上其關稅地位有別於中國,被WTO 賦予單獨關稅區地位。目前WTO 認可的單獨關稅區只有香港、澳門、台灣和歐盟這少數幾個。
二是在此基礎上,美國香港政策法給予香港單獨關稅區待遇,其內容超出了關稅的領域,涵蓋美國和香港大部分的經貿往來領域。
三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保持自由港地位,實行自由貿易政策,是單獨的關稅地區。
迄今為止,香港已經連續24 年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是全球三個零關稅的自由港之一。絕大部分經濟體都對港產品徵收一定的進口關稅,但香港卻對所有貿易夥伴一視同仁,不徵任何關稅。同時,哪怕個別經濟體對香港實施某些出口限制,香港也依然繼續全面打開自由貿易的大門,不會因為個別貿易夥伴而改變。
港一直遵守美國出口管制
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報告的出發點在於香港是中國一個主要的轉口港,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美國可對香港出口但不會對中國出口的敏感技術,而香港要確保美國的有關技術不會未經其授權轉口到中國內地。對此,香港一直以來在進口美國的兩用技術時都遵守有關管制。而且在2017年,美國和香港還進一步加強了出口管制方面的合作,香港進口商要先從特區政府取得進口許可證或書面確認作為合規證明,才能從美國進口受管制的兩用技術。
香港的法治和合約精神在國際社會上有崇高的聲譽。既然香港一直遵守美國的敏感技術出口限制,美國就應對香港繼續履行有關的職責保持信心。
美國繼續賦予香港單獨關稅區待遇不僅有利香港,也有利美國在香港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