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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31條」福建落實面達90.3%

2018-12-0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蔣煌基 廈門報道)2018兩岸企業家峰會年會綜合合作交流推動小組專題論壇上,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鍾志剛說,自國家29部委發佈實施的「惠台31條」以來,福建已有案例的達28條,落實面達90.3%,且福建配套出台的「66條實施意見」,已落實63條,落實面達95.5%。「各項惠台措施在福建的落實,提升了在閩台胞台企的獲得感,讓更多台胞享受大陸發展改革紅利,亦增進了台灣民眾對大陸的了解,促進兩岸同胞契合。」鍾志剛說,「同時也展現了大陸發展的機遇和前景,搭建了台胞參與共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橋樑和通道。」

鍾志剛表示,「福建惠台66條」,「涵蓋產業、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等等,為台胞在閩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亦為台企在閩創造了有利條件。」

發揮疊加優勢 多領域先行先試

「『福建惠台66條』充分發揮了福建『六區』疊加的政策優勢,在許多領域先行先試,敢為人先。」鍾志剛舉例,在公共服務領域特許經營項目中的高速公路項目,有台資天福集團已投資瀋海高速公路漳詔路段天福服務區;此外,在福建註冊的台資機構和企業可興辦學前教育等。

「僅2018年上半年進行的2017年度稅收優惠匯算中,全福建有176家台資企業享受優惠總金額達7.58億元(人民幣),在給予凝集購置補貼上,已有福建集辰農林科技有限公司等3戶台資農業企業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等等。」鍾志剛表示,福建已成立促進閩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協調會議機制,並推動建立台商台胞社會監督機制以及建立政策落實台賬,讓廣大在閩台胞真正從各項惠台政策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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