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4名內地人去年8月1日到中環匯豐銀行總行,聲稱兩個戶口內共有98億美元(逾768億港元),並出示一批文件望能申請存款證明書,惟職員懷疑文件屬虛假,報警處理。
4人早前經審訊被陪審團裁定串謀詐騙罪不成立,但其中3人被裁定使用虛假文書及管有虛假文件的交替控罪成立,餘下1人則所有控罪不成立,當庭釋放。3名被告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囚3年4個月及3年6個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4名內地人去年8月1日到中環匯豐銀行總行,聲稱兩個戶口內共有98億美元(逾768億港元),並出示一批文件望能申請存款證明書,惟職員懷疑文件屬虛假,報警處理。
4人早前經審訊被陪審團裁定串謀詐騙罪不成立,但其中3人被裁定使用虛假文書及管有虛假文件的交替控罪成立,餘下1人則所有控罪不成立,當庭釋放。3名被告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囚3年4個月及3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