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染上書癖,是小學三四年級時的事,父母忙,家裡又比較傳統,跟兄姊的年紀相差較大,工作的工作,未工作的也不會把你當玩伴,也沒有現時那麼方便流行的手機電腦遊戲機之類(當時要玩遊戲機要把電線左駁右駁,霸佔家裡的電視來玩,很擾人),出門,父母又不放心,惟一肯讓你自己去的地方,就是家附近的圖書館。
初到圖書館,成人圖書館那邊的書架又高又密,還有一兩個面目不善的工作人員推着圖書車走來走去,彷彿有一種生人勿近的氣息。我只敢到兒童圖書館的一邊,那邊景觀開揚,又有比較多可以讓人坐着看書的空間,除了不住有跟我差不多大或比我更小的「兒童」在跑來跑去有些煩人之外,倒是很舒服的閱讀空間。
還記得,小五升小六的暑假,除了圖書館的公休日之外(對,那時的大埔圖書館逢周四是會休息的),基本上都是在圖書館過。
早上起床去看書,看到中午借幾本書回家「送飯」,看完一兩本,趁圖書館還未關門之前去還書,換兩本新的回家。前教育局局長說一個月可以看30本書,我的高小時代倒真有相似的氣魄。
一個暑假,差不多把兒童圖書館的書都看完了, 還記得那時有一種叫「選擇叢書」的,每頁的情節都會按讀書的選擇跳到不同頁面的情節,到最後,興許遇到好的結局,也有壞的結局,我就非得要把每種結局都看過才心息。
先有興趣 才會吸引
之後,懷着戰戰兢兢的心情踏足成人圖書館,從最外面的書架找到了張宇的靈異懸疑小說和一系列如《世界十大懸疑事件》、《古文明不解之謎》的書,還記得在書中看過人體自燃的故事、百慕達三角的傳說等等,靈異小說中的情節倒忘得七七八八,但還記得在深夜看完小說而不敢去廁所的趣怪經歷。
然後,把靈異書架的書都看完,在升中的暑假,在旁邊的書架上邂逅了衛斯理、金庸和古龍,對我影響至今。現在,大埔圖書館已由寶湖商場遷到綜合大樓,已不可能「舊地重遊」,想起那排「流行文學類」的書架上的書,就是培養我對語文和文化的興趣與能力的一塊土壤吧。
初執教鞭,很希望將閱讀的樂趣傳遞給學生,於是將一大堆在大學時讀、自己很喜歡又充滿深度文學性的書一股腦地搬上課室,然後又一股腦地搬回自己的座位,深深地嘆息着人心不古、學生已不再喜歡閱讀了。那些書,有梁實秋的散文、有余光中的詩集、有思果的《香港之秋》、有西西、王小波的小說,還有太宰治和川端康成的作品。
在下強聒不捨,卻沒意會到接收者是否有興趣,一日頓悟,發現閱讀也是有階梯的,總要先有興趣,才能吸引讀者一步步拾級而上。當年自己不也是看自己「覺得好玩」的書嗎?閱讀的最根底就是樂趣,哪會理會什麼深度、什麼文學性呢?倪匡說過,看書唯一的正確方法就是「覺得有趣,就繼續看,覺得沒趣,就立即放下,不浪費時間心力」,不也就是這個道理嗎?
於是,我開始推薦李碧華的《胭脂扣》,看不明白歷史文化面的隱喻,至少可以當一個女鬼還陽的故事看,偶爾會有看完《胭脂扣》後去看《奇幻夜》、《迷離夜》,最後愛上了《霸王別姬》和《煙花三月》的同學。我也開始推薦衛斯理的《大廈》和《玩具》,前者的主角是一部會不斷上升,不知道最後會升到哪裡去的電梯,後者假設未來世界被機械人所統治了,人類變成了被製作出來的「玩具」,看得深的可以激發思考,不然當是冒險故事看也很有趣。
也有同學由赤川次郎的「三色貓」、梁科慶的《Q版特工》系列看到陳浩基和東野圭吾的本格推理與人生感悟。畢竟,閱讀應該是有趣的。語文能力、文化積累、思維深度,創意都是副產物,而這些副產物,是你越享受閱讀越容易產生的。下次再談。
■莊志恒 中學中文科老師
星期三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