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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擱置醫生執業設年齡上限

2019-01-1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去年底有女子在整容中心注射肉毒桿菌針後不治,涉事醫生年齡高達86歲,令社會關注應否為執業醫生設年齡上限。

醫委會昨日開會後決定,不會為醫生執業年齡設上限,亦不會強制年老醫生驗身。

根據衛生署數據顯示,現時本港有超過300名醫生年屆80歲或以上,而現時醫生註冊條例並沒有規範醫生的執業年齡。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委員麥列菲菲和蔡堅,以及代表病人組織的業外委員等昨日開會討論,是否應為醫生年齡設執業上限。醫委會最後議決認為暫時不宜引入相關要求。

本身是肝膽胰外科醫生的劉允怡在會後表示不認同設限,指參考了海外經驗及翻查過往投訴數據,及醫生被裁定專業失德個案等,涉事醫生的年齡很平均,未能證明醫生年紀越大越易犯錯,認為不應以年齡「劃線」,而會上大部分委員都表示認同故決定擱置。

未必有法律權力強制驗身

對於有委員提議要求醫生到特定年齡需定期驗身,委員會亦認為不可行,未必有法律權力強制醫生跟從,劉允怡表示,很難找到客觀的檢查方法檢驗醫生在精神及體力上是否適合做醫生,「不能只是驗眼及驗身,像檢驗駕駛能力那樣,只驗視力及驗體力便行,醫生的行業不是這樣,最重要是醫生知道自己的能力去到哪裡。」

醫委會業外委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在會前表示,對於是否為醫生執業年齡設上限,持開放態度,又指不希望醫生數目會因為劃線而突然削減。

他說,醫生年紀愈大,經驗及知識應該愈廣闊,不相信醫療事故必然是醫生年齡大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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