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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定義相左 勞資協商梗阻

2019-02-11
■機師罷工第三天,累及地勤人員。圖為昨日的桃園機場。 中央社■機師罷工第三天,累及地勤人員。圖為昨日的桃園機場。 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央社報道,華航機師罷工進入第3天,前日晚機師工會與華航首度進行協商,雙方卡在執勤時間計算方式存有歧見,工會雖作出退讓,無奈仍無法達成共識,罷工將持續下去。

機師工會理事長、同時也是此次談判代表李信燕(長榮機師),昨日上午在松山機場外停車場,針對前天晚上勞資雙方談判過程接受媒體聯訪。

李信燕透露,當日6小時的協商「卡關」,關鍵在於雙方計算工時認定不同,工會主張以飛航執勤時間(Flight Duty Period, FDP)為準,包含執勤前報到準備與飛機降落後等相關工作的飛航執勤時間作為計算工時,但華航認定飛航時間(Flight Time,FT)為基準,且堅持飛航時間8小時以上才派遣3名機師,也導致協商破局。

談判過程中,工會也作出退讓,同意由原來飛航執勤時間8小時以上航班,得派遣3名機師出勤,改成「飛航時間」7小時以上,得派遣3人,無奈依舊無法達成共識。

機師:一退讓就是2.5小時

李信燕說,若單一航段飛行時間達3.5小時,來回就要7小時,再加上前置準備時間2小時,以及落地的地停時間1小時,其實飛航執勤時間就已超過10小時,因此工會退讓的版本看起來雖僅差1個小時,事實上等同一口氣至少退讓了2.5個小時。

李信燕也轉述,會議中台灣交通部門希望勞資雙方和諧,也提出各退一步,將飛航時間8小時,改成7.5小時以上派遣3名機師,「但華航也是第一時間回答,沒有辦法、不可以,因為成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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