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高等教育:鼓勵三地高校探索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進粵港澳職業教育在招生就業、培養培訓、師生交流、技能競賽等方面的合作。
基礎教育:在廣東建設港澳子弟學校或設立港澳兒童班並提供寄宿服務。研究探索三地幼兒園締結「姊妹園」。
跨區就學:擴大學位供給,進一步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研究賦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
就業創業
報考公職:鼓勵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擔任內地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研究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
專業資格:試點允許取得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等港澳相應資質的企業和專業人士為內地市場主體直接提供服務。
青年創業:將符合條件的港澳創業者納入當地創業補貼扶持範圍,積極推進廣東的創業基地建設,實施相關的實習計劃,鼓勵港澳青年到廣東省實習就業。
信息網絡
推動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並積極開展取消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的可行性研究。
資料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