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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房買賣研採實用面積計價

2019-02-2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內地房屋買賣中的「公攤面積(港稱建築面積)」一直備受爭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簡稱住建部)官方網站近日發佈了系列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其中《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中提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對此,有房地產領域專家指出,是否採用套內使用面積計價,對於購樓者的實際購樓成本基本無影響,不過可能會帶來物業費等因為建築面積衍生收費的降低。

此次受到輿論廣泛熱議的內地房產交易有望告別「公攤面積」,因住建部近日公佈了《關於〈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據了解,住建部此次組織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了《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工程規範住宅項目規範,在徵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意見的同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今年3月15日。

對於內地大部分地區,目前購買的房屋面積包括了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兩個部分,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都計算入「公攤面積」。而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進行房屋交易,對此,一直有建議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

專家:物業費或降低

對此,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這次只是在一個工程建設規範中提出按套內面積交易的問題,不確定是建議標準還是規定強制標準。而且是徵求意見稿,距離成為正式文件還很遙遠。不過,在他看來,是否採用套內使用面積計價,對於購樓者的實際購房成本基本無影響,可能會帶來物業費等因為建築面積衍生收費的降低。

張大偉表示,按照目前內地樓市平均的得房率,如果按照套內計價,基本內地樓價要提高20%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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