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繼續以各種歪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以堵塞與多個司法管轄區未能移交疑犯的漏洞。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昨日聲稱,法官在處理移交個案時,不能扮演把關角色,因他們只能按表面證供判斷,行政當局只要「文件齊全」就能成功云。法律界強調香港法庭處事不偏不倚,處理移交個案時也會將被申請移交者的反對理據一併考慮,批評反對派以政治凌駕法治,更令香港淪為犯罪者的避難天堂。
民陣及多個反對派議員昨日在旺角警署外反對修例,並聲言周日會到中聯辦示威,月底就會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政府總部。特區政府再三重申法官可就移交個案把關,但本身是大律師的楊岳橋不同意有關說法,聲稱修例只會令法官「綁手綁腳」,只能按表面證供判斷申請,行政當局只要「文件齊全」,法官屆時能做的便只有「簽字作實」。
湯家驊:不存在「任意移交」
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楊岳橋的言論完全與事實不符,強調條文已經清楚說明,律政司提出移交時,除了疑犯需要涉嫌觸犯附件列明的46個罪行外,移交也不能涉及政治、宗教等理由,疑犯更有權透過代表律師提出反駁理據,也有權申請人身保護令,根本不存在所謂「任意移交、隨時唔見人」的情況。
他續指,這是很基本的法律程序,每一個法律從業員都會知道,現時楊岳橋提出的理據的質素,令人想起當日反對派反對「一地兩檢」期間提出的「內地執法人員會越境拉人」、「不要走近西九高鐵站」一樣。
吳永嘉:修例非新事物
本身是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吳永嘉指出,修例並非新事物,香港過去已經與20多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疑犯的安排,一直都是行之有效,而隨茠懋|進步,各地的交往變得頻繁,是次修訂目的就是要令在未與香港簽訂移交疑犯安排的司法管轄區的犯法者接受法律制裁,彰顯法治公義。
黃國恩:明顯政治上腦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楊岳橋身為大律師,應該很清楚香港的刑事訴訟程序:審訊過程由控辯雙方就事實或證據進行辯論、陳述和對抗,再由中立公正、不偏不倚的法官根據雙方提出的證據和辯論,依法作出獨立的判決,被告的權益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他強調,政府一方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及完全符合法律的要求,才可以成功移交疑犯。
他批評楊岳橋當香港法院是「橡皮圖章」,貶損香港法治,攻擊香港司法獨立,是赤裸裸的歪理,「他明顯是政治上腦,是對香港司法機關、對香港法治的侮辱,忘記了自己身為大律師,不但不捍衛香港的法治,反而在做破壞香港法治的事情,竟然以其大律師的身份說出與事實不符的描述,企圖恫嚇港人,實在令人遺憾。」
傅健慈:戇橋誤導全港市民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也指,楊岳橋的說法是欠缺事實及法律基礎,誤導全港市民,「長久以來,香港的法庭是獨立運作的,法官十分專業,會根據事實、證據和法律不偏不倚去把關,亦會全面考慮疑犯提出反對移交的理據,絕對公平、公正、合理。」
他質疑,反對派一方面聲言「留返香港,公平審訊」,另一方面卻質疑把關的香港法官,明顯地是前言不對後語,更是純粹是為了政治目的,埋沒良心,摒棄公義和法治,令香港成為犯罪者的避難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