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致力推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嚴厲打擊「三無」漁船、電毒炸等違法違規行為,決心確實有目共睹。不過有不少港澳流動漁民及香港漁民均認為,非法捕魚的問題仍然甚為猖獗,可謂於海洋舉目皆是。鑑於根據《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2947號(政治法律類288號)提案的答覆摘要》,國家已得悉「現行《漁業法》已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並將作出修訂,以「增強法律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威懾力」,並對修訂一事高度重視。因此,不少漁民對國家的工作有很大期待。
就此,民建聯支持國家修訂《漁業法》的工作,期望可以引入具阻嚇性的罰款,讓違法人士知難而退;並嚴厲處罰重犯的不法之徒,除了處以更嚴重的罰款,更應沒收重犯者的漁具、漁船、吊銷捕撈許可證;並向構成犯罪的人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兩地定期交流執法
此外,建議盡快優化現存的執法資料,建立全國性的非法捕魚執法資料庫,並定期與香港特區政府就有關問題作出溝通及交流,以充分掌握休漁期非法捕魚、跨界、跨境非法捕魚等的執法情況、犯案數字、重犯情況及相關罰則。有關資料庫將有助相關部門作出更具針對性、操作性和威懾力的修訂。
我們同時期望,政府相關部門可適度公開有關執法情況,以展示相關部門的決心,威懾違法人士。
另外,據了解,香港的執法部門遭遇跨境的非法捕魚之時,若有關非法捕撈漁船成功由香港特區管轄水域逃往內地境內,香港的執法部門將難以執法。鑑於有關行為猖獗,部分非法漁船甚或深入香港水域,時而與其他船隻產生碰撞,影響人身安全,故我們期望相關部門可以進一步研究加強打擊跨境非法捕魚問題,並進一步與香港相關部門交流探討,改善執法情況。
清晰優化舉報渠道
事實上,不少漁民對打擊非法捕魚的執法工作有所不滿。例如不少漁民反映現時為舉報非法捕魚而設的舉報電話成效不彰,當消息自不同渠道傳至相關執法人員之時,違法者早已逃去無蹤。因此,政府宜盡快檢討舉報機制及執法工作,向漁民解釋執法工作,為漁民提供清晰及有效的舉報渠道,讓執法更為有效,並重振有關部門的威信。
(標題和小標題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