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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企資金結付匯可一次性登記

2019-03-19
■外管局允許跨國公司備案後直接開展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 資料圖片■外管局允許跨國公司備案後直接開展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為進一步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國家外管局昨發佈的《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指出,由即日起,允許跨國公司備案後直接開展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在相關資金結匯和支付使用時,無需事前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

外管局網站刊登的新聞稿稱,按照服務實體經濟、統籌資金使用、有效防範風險的原則,進一步深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改革。對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實行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簡化外債和境外放款登記管理,跨境資金集中運營項下的外債和境外放款實行「一次性登記」。

新規擴充新的政策紅利,允許跨國公司備案後直接開展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在相關資金結匯和支付使用時,無需事前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

取消三家合作銀行限制

同時,調整優化賬戶功能。跨國公司主辦企業以內地資金主賬戶為主辦理跨境資金集中運營各項業務,內地資金主賬戶為多幣種(含人民幣)賬戶,賬戶幣種和數量均無限制。確有需要的,可以選擇一家境外成員企業開立NRA賬戶集中運營管理境外成員企業資金。

新規還取消合作銀行不超過三家的限制,取消企業在備案前「應明確外債、境外放款集中額度在各家開戶銀行的具體分配」限制。

外管局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加強統計監測,通過風險評估、非現場監測與現場核查檢查等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2月代客結售匯逆差1023億

另外,外管局同日公佈,2月代客結售匯為逆差1,023億元(人民幣,下同),較1月的順差1,031億元顯著逆轉。外管局數據顯示,當月銀行自身結售匯為順差9億元,整體的銀行結售匯為逆差1,013億元;當月遠期淨結匯644億元,連續第六個月錄得順差,並較上月的451億元增加;當月涉外收付款為順差1,022億元。

外管局新聞發言人王春英稱,2019年以來內地外匯市場形勢持續向好,但從月度數據看,因受春節季節性因素的影響,波動較大,因此將1、2月份外匯收支數據綜合起來看會更加客觀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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