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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修例無意阻營商 免淪逃犯避風港

2019-03-22
■林鄭月娥出席Bloomberg Invest Asia會議。■林鄭月娥出席Bloomberg Invest Asia會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保安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堵塞香港未能與世界上大部分地方移交疑犯的漏洞,社會主流意見皆同意此原則,並就修例細節提出建議,如商界就關注部分可移交罪行的範圍甚廣。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重申,修例是出於良好目的,即:不希望香港成為逃犯「避難所」,無意阻礙商界發展及營商自由。對於有商界中人建議從可移交罪行中剔除與商界有關的輕微罪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目前未有最終決定,但強調必須確保現有《逃犯條例》行之有效的保障和機制得以保存。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一個經濟論壇時表示,修例是為了加強人權,不希望香港成為逃犯的「避難所」,亦無意阻礙商界的發展及自由。對於有商界中人建議從可移交罪行中剔除商業或經濟罪行,她認為修例不應被視為影響香港營商環境或營商自由的措施,而李家超已連日解釋,強調政府了解、亦有責任處理商界對修例的關注。

由港府提出 非「政治任務」

對於反對派聲言修例是「政治任務」,她在昨日發佈的彭博通訊社訪問中反駁指,修例是由特區政府提出,將之與香港高度自治拉上關係是錯誤的,也不應視為是中央政府的「干預」,並強調這不會破壞商業自由,「我們不希望香港成為逃犯的『避風港』,修例是出於良好的目的。」

李家超連日與商界會面,聽取他們就修例的意見,其中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吳宏斌在會面後就稱,對方答應考慮剔除「十條八條」與商界有關、不太嚴重的罪行。

李家超昨日回應時表示,在與不同人士、界別溝通時,他們都將焦點放在可移交的46種罪類的一些細節和內容,其間有不同的解讀、演繹甚至揣測性想法也是正常,但強調必須確保現有《逃犯條例》行之有效的保障和機制得以保存。

他說,目前未有任何最終決定,局方聆聽不同意見後會認真、謹慎處理。

李家超:制度參考聯國範本

李家超強調, 香港現有移交疑犯的制度參考了聯合國範本,與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或地區一致,「我之所以強調,我要處理任何意見時必須小心謹慎,就是要確保這些原則。」

被問到何時提交修例草案到立法會,他指修例要處理的問題之一是香港少女在台被殺一案,承認有時間上的壓力,「因為台灣殺人案畢竟已經在法庭處理中,我們不知道法庭何時會有決定,但是我們必須有一個目標,希望我們在立法工作做好,令我們真真正正可以處理涉案人士,在這件事件如何令其繩之以法,面對法律制裁這一個事實。」

廠商會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剔除與商界有關罪行的建議是由他們向保安局提出的,強調即使不獲接納,他們都會支持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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