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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永業認有潛在利益衝突

2019-05-29
■馮永業承認回頭看與陳交往有潛在利益衝突。■馮永業承認回頭看與陳交往有潛在利益衝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指2004年收受賭王何鴻燊三太的胞妹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昨繼續由馮作供,他指跟陳相戀近一年半後,才知她是港聯的執行董事,又稱因感到與陳的關係與工作有利益衝突,但礙於家庭問題不能公開戀情,最終決定離開政府。他強調自己沒有出賣對政府的「忠誠」,惟承認若以今天角度回看與陳的交往「的確有潛在利益衝突」。

馮永業昨由其代表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引導下作供,透露2005年5月收到港聯來信,要求西九龍直升機場減租,他始知陳婉玉是港聯的執行董事,及至翌年2月他再收到港聯信件,稱會分拆業務並由兩間公司經營,他才首次知悉陳婉玉是港聯直升機(香港)的行政總裁。

馮強調自己從沒向陳或其公司作出利益輸送,包括提供任何公務上的資料,亦不認為他處理及審批由陳控制、或三間與陳有關聯公司的各項申請,是嚴重利益衝突,他只能同意自己在商議及決議過程中未有迴避。

馮指在2005年中,開始感到與陳的關係及工作之間,在未來或會有潛在利益衝突,惟當時基於家庭因素,不能公開兩人戀情,故決定離開政府以避免利益衝突,其後更透過獵頭公司找到生產力促進局的職位。

對於是否因陳2004年替他繳付雍景臺一單位的51萬元臨時訂金,令他濫用處理公職的權力。馮供稱絕無因此出賣自己對政府的「忠誠」,但承認沒向上司李淑儀或政府披露自己與陳婉玉的關係。

陳婉玉被稱「馮太」感開心

馮永業接受控方盤問時,承認陳當年經歷婚變,他成為陳在情緒及感情上的依靠,更漸漸「成為她生命中的男人」。馮亦確認兩人「睇樓當拍拖」,陳不時被旁人稱呼為「馮太」,陳聽見後會很開心。

控方問馮會否因與陳有金錢瓜葛,在處理公務上心有不安?馮不同意,指起初不知陳是港聯直升機董事,故不覺得有利益衝突,其後亦無向上司或政府披露與陳的私交及金錢關係,是認為事件不重要,因為單位買賣只是朋友間活動,但若以今天角度回看當時與陳的交往「的確有潛在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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