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國際 > 正文

禁粗鄙字違憲 美准「FUCT」商標

2019-06-26
■布魯內蒂獲最高法院裁定勝訴。 路透社■布魯內蒂獲最高法院裁定勝訴。 路透社

美國洛杉磯街頭服裝設計師布魯內蒂於1991年創立品牌「FUCT」,並於2011年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申請註冊商標,但當局以品牌讀音近似粗口,引用法例規定商標不得帶有「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的文字,拒絕註冊申請。布魯內蒂決定告上法院,最高法院前日裁定,專利及商標局的禁令,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訂明保障言論自由的原則,允許FUCT以此為商標。

專利及商標於2005年至2015年間,引用這條自1905年實施的條例,每年拒絕約150宗商標註冊。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6票對3票,駁回政府的規定,大法官凱根表示,禁止FUCT註冊商標等同「觀點歧視」,而「觀點歧視是毒害自由社會的毒藥」。多數大法官亦認為,含有「不道德或令人反感」文字的禁令,牽涉範圍實際上過分廣泛。 ■美聯社/路透社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