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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東方之珠不容玷污

2019-07-25
■國防部表示,正密切關注近期香港形勢的發展,並指特區駐軍法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圖為解放軍操練。 資料圖片■國防部表示,正密切關注近期香港形勢的發展,並指特區駐軍法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圖為解放軍操練。 資料圖片

激進分子暴行挑戰中央權威 駐軍法對「出兵」有明確規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香港近期爆發一系列有組織暴力行為,涉及多個「港獨」組織,國防部發言人吳謙昨日表示,正密切關注近期香港形勢的發展,並批評部分激進示威者的行為挑戰中央政府的權威,觸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東方之珠不容玷污。」被問到如何看待衝突和示威時,他指特區駐軍法已經有明確的規定。

在昨日《新時代的中國國防》白皮書發佈會上,有記者問:「香港最近發生了那麼多的衝突和示威,請問國防部如何分析香港的形勢?還有,現在會不會覺得有一些『港獨』勢力也在抬頭,國防部會如何處理這件事?」

吳謙回應說,「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密切關注香港形勢的發展,特別是對21日發生的示威遊行及暴力事件以及激進分子衝擊(香港)中聯辦的事件,對此(國務院)港澳辦已經作出了回應。部分激進示威者的行為挑戰中央政府的權威,觸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東方之珠不容玷污。關於你提的具體問題,駐軍法第三章第十四條已有明確規定。」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十四條,「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特區可依法尋駐軍協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三章第十四條內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請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後,香港駐軍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派出部隊執行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的任務,任務完成後即返回駐地。

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安排下,由香港駐軍最高指揮官或者其授權的軍官實施指揮。

香港駐軍人員在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時,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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