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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傑煽民犯法 大律師公會應徹查

2019-07-2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日前在香港大學就公然聲稱:「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Violence may sometime be the solution to a problem)」。諸多市民及青少年團體因此去信大律師公會,投訴梁家傑鼓吹他人使用暴力、教壞學生,涉違反大律師專業操守。香港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均表示,梁家傑的言論變相鼓勵市民犯法,有損大律師名聲,全社會都不能接受,大律師公會應調查有關的投訴,及向公眾解釋。

教唆學生 極力美化暴力

在近日連串示威活動後,反對派議員、政客均為了自身政治利益,化身縱暴派,公然美化暴力,令暴力衝擊幾乎無日不無之,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和香港經濟。梁家傑日前在港大校長張翔舉行的公開論壇上,以港大校友身份提問時,就教唆學生:「暴力有時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指學生是在「迫不得已」時,才使用暴力,極力美化暴力。

其後,大批市民及青少年團體去信大律師公會投訴梁家傑的言論。梁家傑日前辯稱,他在因應張翔當日說「暴力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以「孫中山革命」為例回應,又稱並非所有人都會用「革命」的形式解決問題。

大律師公會則稱,基於保密理由,不會透露任何有關大律師紀律事宜的資料。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強調,大律師有很高的道德和專業操守要求,包括要捍衛大律師專業的名聲,需要正直的品格、遵守法律等。梁家傑公然鼓吹「暴力可以解決社會問題」,而以暴力解決問題常常會牽涉違法行為,梁家傑的做法是變相鼓勵市民犯法,有損大律師的名聲,更涉嫌違反大律師行業的專業道德操守,因此市民絕對應該投訴,而大律師公會亦應依法就投訴作出調查。

法律界:社會不容違法暴力

他進一步解釋道,每名大律師均受香港大律師《行為守則》(Bar Code)規管,倘有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將把投訴轉介至獨立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以鑒別該名大律師有沒有違反專業操守。若投訴成立,其罰則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執業資格。一般來說,投訴涉及該名大律師的私隱及名聲,大律師公會都會保密,不會透露有關資料。

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表示,合法地用暴力來制止暴力是被允許的,但如果一些人因為自己的某些訴求,而不合法地使用暴力,則衝擊了法治社會的根本精神。梁家傑身為資深大律師,在沒有說明前提條件之下,就聲稱「暴力」可以解決問題,是全社會都不能接受的。

他說,雖然不同機構有其自身法則來處理不同情況,但基於現在的社會形勢,大律師公會應回應香港市民訴求,在透明、公義的前提下,解釋為何處理投訴的相關程序不需要公開。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要求梁家傑收回鼓吹暴力的言論。他強調,不使用暴力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梁家傑身為資深大律師,應該非常清楚使用暴力的後果,特別是現在香港社會的氣氛較為緊張,梁家傑作為公眾人物,市民大眾對此投訴應有知情權。他敦促大律師公會收到投訴後,應做出決定,並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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