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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新例打擊違規利益輸送

2019-09-1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健樂)為打擊通過違規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亂象,有效防範金融風險,銀保監會近日發佈《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對單一關聯方的全部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資產的15%。至於保險公司對全部關聯方的投資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資產的30%或上一年度末淨資產二者中金額較低者。

防保險公司成「提款機」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通過違規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問題已成為行業亂象之一,個別保險公司通過設立非金融子公司或者層層嵌套的金融產品,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把保險公司當成「提款機」,引發重大風險。

此外,《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還包括: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和境外投資的賬面餘額中,對關聯方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上述各類資產投資限額的50%;保險公司投資金融產品,若底層基礎資產涉及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的關聯方,保險公司購買該金融產品的份額不得超過該產品發行總額的60%;持有保險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質押股權數量超過其持有該保險公司股權總量50%的,銀保監會可以限制其與保險公司開展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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