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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器取用新聞摘要 去年收入368億

2019-09-14

Google搜尋器和Google新聞平台一直被指透過在搜尋結果顯示新聞報道摘要,掠奪傳媒業的努力成果,美國新聞媒體聯盟(NMA)早前便發表研究,估計Google去年透過這些方式,獲得47億美元(約368億港元)收入,幾乎相等於美國傳媒業界網上廣告總收益。

去年美國傳媒的網上廣告收入約為51億美元(約399億港元),Google沒真正製作報道內容,卻從新聞內容獲取巨利,引來業界批評。由於NMA的統計沒涵蓋Google在用戶點擊連結時,收集用戶數據所獲的收入,估計Google實際收入可能更多。

NMA總裁查維里安表示,新聞對維持公民社會非常重要,要求撰寫報道的新聞從業員分享更多網上新聞收入,改善業界待遇。《費城問詢報》總裁埃格直言,研究揭示殘酷的現實,形容網上新聞平台與業界的關係令人極度痛心。他承認傳媒與搜尋平台互相依賴,但傳媒應有權為其製作的內容獲得回報。

Google則反駁稱,NMA的研究並不準確,強調Google新聞的大部分報道不設廣告,每月也為全球所有新聞網站貢獻逾100億次點擊率,助新聞推廣至世界各地。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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