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例金融專家陪審證券類犯罪案件在滬開庭。受訪者供圖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日開庭審理了一起內幕交易案。同濟大學法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金融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倪受彬、同濟大學副教授范黎紅兩位金融領域專家擔任案件的人民陪審員,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後,內地首例由金融專家陪審的證券類犯罪案件。
本案被告人寧某是一家證券公司項目經理。2016年2月,寧某在工作中獲知上海某化工股份公司有意收購上海某文化傳媒公司這一消息後,產生了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股票套利的想法,後寧某夥同其妻樊某在目標股票停牌前2日,利用其控制的股票賬戶「精準」買入目標股票19萬餘股,並於股票復牌當日全部賣出,獲利人民幣17萬餘元。
提高庭審針對性效率
內幕信息和內幕信息知情人如何認定?交易行為明顯異常怎麼界定?這起案件涉及眾多證券專業知識,尤其是控辯雙方對寧某是否是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認定爭議較大,這些問題關係到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法院在審理中依法查明。該案審判長、上海二中院刑庭副庭長黃伯青邀請了兩名專家型人民陪審員參加了本案的合議庭。
本案開庭審理過程中,兩位專家充分發揮了他們的專業優勢,幫助合議庭就本案內幕信息形成的過程、內幕信息內容、內幕知情人範圍、內幕敏感期等專業問題進行了查明,使法庭能始終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和重點問題展開事實調查、舉證、質證,極大提高了庭審的針對性和庭審效率。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