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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虐3歲警親屬 幼師准保釋

2019-10-05
■涉事幼稚園。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涉事幼稚園。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疑教K1生用鐳射筆射女童 多次拍打受害童胸口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網傳一名3歲女童因為有家人當警察而在幼稚園內遇襲,女童母親周三(2日)報案。警方前日落案起訴一名幼稚園女教師,指她涉於上月在校內多次拍打3歲女童心口,控以一項虐兒罪。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5日再訊,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

有人日前在WhatsApp群組散播一段音頻,內容是一名母親聲淚俱下講述其女兒在將軍澳一間幼稚園的遭遇:「老師上堂鶧}公然問邊個屋企有警察,我個女傻龠沺儭靮峊囍釣潃蚅給謘A然後老師就打佢,又帶佢去廁所拍打佢心臟(心口)......」

該母親續稱,女兒近幾星期哭泣不肯返學,在查問才知道最近有老師每次帶女兒去廁所時都會拍打其胸口。據悉,涉事女童的父母並非警務人員,但有一名非直系親屬是警員。

同時,網上討論區瘋傳該幼稚園老師涉欺負校內的警察子女,包括在課堂上讓K1小朋友進行角色扮演遊戲時,要求警察子女扮演警員,其餘同學則扮示威者。該教師更提供鐳射筆予扮演「示威者」的小朋友,射向扮演「警察」的小童,活動後教師帶扮演警察的學生去洗手,其間多次拍打學生胸口。

涉事幼稚園當時發聲明稱,有關消息「完全失實」,並已告知教育局及報警備案。教育局則表示,已就事件向學校了解,並得悉校方已作出跟進並證實有關指控「並非事實」。局方會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繫,以提供適切支援。

不過,警方前日落案起訴一名涉事的幼稚園女教師,並於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指,被告連嘉詠(40歲),被控於9月某天在將軍澳一幼稚園的廁所內,身為該名3歲女童X的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有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控方昨日申請暫時毋須答辯,押後案件,以索取指示考慮控罪合適性,控方並不反對被告保釋,又透露女童X現已轉校,被告則仍在該幼稚園任職。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將案押後至下月15日再訊,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其間須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涉事幼園:絕不允許暴力

涉事的幼稚園校董會昨日表示,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校方不便就此再作評論。校方則重申,絕不允許暴力事件在校園內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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