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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粵澳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扶持措施

2019-10-22

1. 對入駐示範區實地辦公的企業,給予每月100元/平方米的租金扶持。

2. 對持有港澳地區金融牌照,或經審定符合澳門特色金融產業發展方向、具有示範性與引領性的高端跨境金融類及金融服務類企業,租金扶持標準可提高至不超過每月200元/平方米。

3. 入駐企業享受租金扶持的期限累計最高可達36個月,入駐企業實際支付的租金不得高於市場租金。

4. 符合條件企業在示範區試點區域首次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價格的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製表:記者 方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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