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至少3萬平方米住宅物業定向銷售給港澳居民;
2. 配建面積不少於1萬平方米教育用物業,引入一家香港教育機構,聘任持有香港職業資格證書的培訓師;
3. 配建一家面積不少於1萬平方米的港式醫療中心,由至少5名香港醫生團隊管理;
4. 商業項目須引入香港品牌或國外品牌數量不少於10個;
5. 引入香港金融、服務、保險、律師事務所等外資企業數量不少於30家。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
1. 至少3萬平方米住宅物業定向銷售給港澳居民;
2. 配建面積不少於1萬平方米教育用物業,引入一家香港教育機構,聘任持有香港職業資格證書的培訓師;
3. 配建一家面積不少於1萬平方米的港式醫療中心,由至少5名香港醫生團隊管理;
4. 商業項目須引入香港品牌或國外品牌數量不少於10個;
5. 引入香港金融、服務、保險、律師事務所等外資企業數量不少於30家。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