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 中新社澳各界:為創新通關定法理依據 體現中央信任支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澳門報道)昨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下稱《決定》)。
澳門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充分體現了中央對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高度支持,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促進人員和貨物等生產要素便捷流動具有重大意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中央政府、廣東省及珠海市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謝。
澳門各界表示,《決定》的通過為創新通關模式提供了法理依據,有助於便利兩地人員往來和交流,為今後粵港澳大灣區靈活處理通關事宜提供了一種參考,同時也體現了中央對澳門的信任與支持。
崔世平:可鼓勵兩地更緊密合作
據悉,會議認為,為了實現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珠海市之間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為兩地之間的交通運輸、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提供便利,有必要在位於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島的橫琴口岸內設立澳方口岸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一、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啟用之日起,在本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對該區域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二、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管轄的區域包括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該預留空間用於建設行車隧道、站台以及連接站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區域的封閉通道等輕軌設施。上述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啟用。有關區域具體啟用日期,以及具體坐標和面積,由國務院確定。在本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不得變更上述區域的用途。
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可以續期。
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崔世平表示,當看到上述《決定》獲得所有出席常委會委員全票通過時,心情振奮。不僅令澳門融入大灣區的過程更緊密,亦加深了澳門與珠海、橫琴的互動。隨�蚞豯^與澳門不斷傳來好消息,相信可進一步鼓勵兩地更緊密合作,加快澳門發展空間及在橫琴的發展機會。
學者:為灣區通關事宜提供參考
澳門經濟學會會長劉本立指出,目前澳門珠海重點合作平台就是橫琴,《決定》獲得通過是繼2009年澳大橫琴校區授權澳方管轄後,澳門再爭取到橫琴相關區域的管轄權,將根本改變由過往的「兩地兩檢」為「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有助於便利澳門與珠海之間的人員往來和交流。《決定》獲得通關也為創新通關模式提供了法理依據,為今後粵港澳大灣區靈活處理通關事宜提供了一種參考。
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安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何敬麟認為,《決定》獲得通過體現了中央和人大常委會對澳門特區的信任和支持,有利於解決了手續繁瑣的「兩地兩檢」通關模式,方便了世界各地旅客到澳門觀光,也有效促進粵港澳三地「一小時經濟生活圈」,推動澳門與內地的交流合作,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