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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責普悠瑪事故 台鐵提告日商求償1.6億

2019-11-01
■台鐵局就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向日本供應商提告求償1.6億元。圖為去年10月21日普悠瑪列車事故現場。 資料圖片■台鐵局就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向日本供應商提告求償1.6億元。圖為去年10月21日普悠瑪列車事故現場。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鐵路普悠瑪列車去年10月21日在宜蘭出軌翻車造成18人死亡、288人受傷,台灣鐵路管理局針對事故責任損害,10月31日正式向普悠瑪型號列車的日本供應商提告求償。

普悠瑪列車是台鐵從日本引進的傾斜式列車,可在彎道以較快速度行駛。自2013年營運以來,普悠瑪列車多次發生事故,其中2018年宜蘭出軌事故為台鐵自1991年以來最為嚴重的鐵路傷亡事故。台鐵局表示,先前已委請專業技術顧問針對事故列車機組件缺失及故障與事故發生的關聯性及原因進行分析,作成技術分析報告。

保固期內問題多 日商未積極解決

報告內容指出,普悠瑪事故列車確有主風泵設計不良及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開關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確與事故發生具關聯性,故台鐵局據以正式委由中桂法律事務所向日商及其在台灣的分公司,就旅客傷亡賠償責任、列車毀損、相關設備損害與營業損失等各項損害,求償金額合計約新台幣6.11億餘元(約合港幣1.6億元)。

台鐵機務處長宋鴻康受訪說,普悠瑪還在保固期內就發現很多問題,日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是普悠瑪列車供應立約商,卻未積極解決,其台灣分公司也應負連帶責任,求償金額主要是對旅客的賠償及車輛等設備損失。

此外,台鐵局因應普悠瑪列車故障問題,於今年9月成立特檢專案小組,經調查發現該型列車尚有多項缺失待根本改善,亦將持續依合約要求日商改善,並保留求償權。

台鐵局表示,自普悠瑪事故發生後,台鐵痛定思痛,全面檢討改革,對於日商應負責任,也將全力追究,以符社會期待及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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