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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機墜落軍營 攝影師被捕

2019-12-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無人機墜落解放軍駐港部隊中環軍營。一部有攝錄功能的航拍機,報稱前晚在中環海濱拍攝夜景期間,疑失控墜落附近龍和道的軍營內,涉事男子隨後通知解放軍擬取回航拍機,惟解放軍已就事件通知警方。

經調查初步相信事件僅屬意外,惟肇事操作航拍機的攝影師仍涉「疏忽引致無人機對他人或財產構成危險罪」被捕帶署。

闖禍被捕男子姓羅(39歲),報稱是一名攝影師。

現場為中環海濱,據悉前晚8時許,羅在上址操作一部有攝錄功能的航拍機,拍攝附近一帶的夜景,中途航拍機在半空突然失控,墜落龍和道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範圍內。

羅為取回航拍機,遂到軍營門口通知衛兵求助,惟駐守軍營的官兵認為應報警處理,及至當晚9時許有警員到場處理。經初步調查,證實有關航拍機失事前的確只是拍攝一些夜景,以涉嫌「疏忽引致無人機對他人或財產構成危險罪」拘捕羅,案件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根據《駐軍法》或《公安條例》,在沒有許可下擅闖軍事用地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和監禁兩年。另根據現行法例,所有操作無人機的人士,不論所操作無人機的重量為何,均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第四十八條監管。

有關條例訂明任何人士不得因魯莽或疏忽引致或容許飛機對他人或財產安全構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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