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任務時可謀殺綁架 裁決稱有助反恐
英國調查權力審裁處(IPT)前日以一票之差,裁定軍情五處(MI5)情報人員在職務需要時,可參與謀殺、綁架及使用酷刑等犯罪活動的政策合法,被指變相承認情報人員持「殺人牌照」。內政部表示歡迎裁決,發起訴訟的人權組織則表明會上訴。
英國政府去年證實,軍情五處會授權情報人員在受監察的情況下,參與犯罪活動,做法與俗稱「占士邦條款」的軍情六處(MI6)第7條規例相同。4個人權組織其後入稟,指控政府的做法違反英國法例及《歐洲人權公約》。
政府稱未賦完全豁免權
今次訴訟理據是英國政府在2012年,對1989年北愛爾蘭律師菲紐肯謀殺案發表的調查報告,證實當年親英激進組織與安全部隊合謀殺害菲紐肯,政府人員在兇殺案中亦扮演關鍵角色。
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師伊迪強調,情報機關人員有必要獲授權參與犯罪活動,否則將導致軍情五處無法運作,屆時將無力阻止恐怖活動或極端示威人士。伊迪又指,政策未賦予情報人員完全豁免權。
投反對票法官批政策顛覆法治
調查權力審裁處最終以3票對2票,裁定政府的政策合法,是該法院首宗錄得反對票的裁決。法官辛格公佈裁決時表示,國會1989年通過的《安全服務法》,賦予軍情五處「默許權力」,又提及2017年倫敦及曼徹斯特恐襲案,強調情報人員有需要取得情報,保護公眾安全,認為政策沒有侵犯人權。辛格承認案件牽涉民主社會的基本法治問題,但稱裁決不代表MI5擁有無限權力,情報人員不能因此免受刑事及民事責任。
其中一名認為政策違法的法官潭利克則認為,「授權他人犯罪」本身已不合法,並會影響涉及委託他人參與非法活動等刑事法例,在缺乏明確的法律授權下,有關政策將顛覆法治。另一名法官弗林特亦指,不認為《安全服務法》賦予軍情五處法律基礎作出秘密犯罪授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