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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疫苗致死2人以上 須30分鐘內上報

2020-01-0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疫苗安全事關千家萬戶。昨日,廣東省政府公佈《廣東省疫苗安全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全面加強對疫苗安全事件的預防和管控。預案特別強化疫苗安全事件的報告程序和時限,其中,疑因疫苗問題導致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永久性傷殘的疫苗安全事件,獲知相關信息後須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

共分四個響應等級

該預案將疫苗安全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個級別,依次對應Ⅰ、Ⅱ、Ⅲ、Ⅳ級響應。

其中,同一批號疫苗疑因質量問題在短期內引起5例以上患者死亡,或者在集中區域集中時間內同一批號疫苗引起非預期不良事件超過20人,且造成永久性傷殘或危及生命的,屬特別重大疫苗安全事件。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傷殘3人以上5人以下,屬重大疫苗安全事件。

17廳局聯組指揮部

按照預案要求,廣東省成立省疫苗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省長擔任指揮長,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港澳辦等17個廳局單位作為指揮部成員。其中,省港澳辦負責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涉港澳台的疫苗安全事件進行應急處置。

發生一般及較大疫苗安全事件後,當地政府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機構。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疫苗安全事件發生後,從省藥品專家庫中遴選相關專家成立省疫苗安全應急專家組,提供技術支持。

預案對疫苗安全時間的上報程序和時間有嚴格要求。特別重大及重大級別疫苗安全事件,應在獲知相關信息後30分鐘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其他級別事件亦分別在6小時和24小時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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